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机房检索规定

                     电子资源检索与阅览室使用规则

    根据电子资源检索与阅览室的特点,为保障安全正常的使用秩序,特制定以下使用规则:
    1 .本室机器仅用于我校师生检索馆藏数据库等电子资源、查询教科网或互联网上相关学
  术信息、收发电子邮件、从事专业课程学习。遵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各高校电子检索
  室通则,严禁利用本室机器进行玩游戏、聊天等,严禁访问非法网站和色情网站。
    2 .使用本室机器须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按登记分配的机号上机,不得随意更换机位,
  每个机位限一位读者。机位暂满时,请用借书证按序排队并到室外等候。错过序号以及中途
  更换机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此轮上机机位,须重新按序排队。
    3 .本室机器均装有硬盘还原卡,个人保存在计算机硬盘内的文件是暂时性的,凡关机或
  重新启动机器后,个人保存的文件将全部丢失。因此,读者应随时保存文件到自备盘,以免
  造成文件或资料丢失。
    4 .严禁擅自更改或删除机器的设置,对于非法入侵服务器系统或随意修改、删除系统内
  文件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使用非法程序破坏系统正常运行者,送交校保卫科按有关
  规定处理。
    5 .注意用电安全。不要随便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电气危险部位;发现机器过热或其他安
  全隐患等问题,须及时报告值班老师检查处理。避免发生触电及其他安全事故。
    6 .读者应爱护公物,严禁私自拆拔机器设备等一切不良行为。如造成机器部件损坏,应
  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如不能恢复原状,造成机器报废的,须以原机赔偿。如有偷窃部件行
  为的,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7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吐
  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