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图书借阅区规则
借阅区借阅规则
1 .自然科学、人文社科、文学、外文、雁山综合、王城综合等借阅区实行开架阅览并
可办外借。
2 .读者入室关闭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讲究文明礼貌。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
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
3 .读者选书,应使用代书板,保持书架整齐及原排架顺序。有问题请咨询本库工作人
员。
4 .读者阅览,每次取书不得超过三册,阅览后或不外借的图书,请自觉放入相应架位、
类号的书箱,由工作人员上架。
5 .读者借书,应根据自己借书证可借阅的册数,持书到借书处办理手续。
6 .读者取书离库阅览、复印,请在离馆前将所取图书放回书库相应架位、类号的书箱,
由工作人员上架,请勿随意乱放。
7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
《读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
割图书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8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中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二)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含现刊、现报、过刊、过报阅览室)
1 .报刊阅览室分为文科现刊阅览室、理科现刊阅览室、现报阅览室、过刊阅览室、过
报阅览室。按年代和类别对报刊进行分室存放。
2 .报刊阅览室实行全开架就地阅览,概不外借。读者凭借书证到服务台领取阅览牌
(代书板)后入库。在室内要保持刊物整齐有序,不得随意乱放或私自收藏。
3 .读者阅览报刊资料,应根据自己所需要,到相应架位查找。同时把阅览牌(代书
板)放在所拿报刊处,阅后把报刊放回原位,并取回阅览牌(代书板。
4 .读者阅览,每次取书不得超过三册,阅览后请自觉放入原架位,保持排架顺序。
5 .读者如需复印室内资料,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填单押证,限在本馆复印,按时归还。
逾期不还,每册每单元(半天)按 1.00 元收费。
6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
吐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7 .读者必须爱护刊物,不得在刊物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
《读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
割刊物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8 .遗失、损污刊物,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三) 专类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专类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含经济、法律、计算机阅览室)
1 .本室为专类图书样本阅览室,只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因特殊情况急需外借者,需
经馆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借出。
2 .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教师、研究生凭有效借书证可外借本室相应学
科复本书,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书直接还回本室。
3 .不得携带书包和私人书刊入室。读者入库须主动领取“代书板”,自行取阅时须将
“代书板”插入原书位置 , 阅毕将图书归还原处并将“代书板”抽回。
4 .借阅本室图书时,读者应查看有无缺页、污损,并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责任
由读者自负。
5 .读者如需复印室内资料,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填单押证,限在本馆复印,按时归还。
逾期不还,每册每单元(半天)按 1.00 元收费。
6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吐
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7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读
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割图书
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8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四) 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 .本室收藏 1949 年以后出版的各种大型工具书及参考资料性丛书,凡本校师生员工
均可凭本人借书证入室查阅。
2 .本室藏书只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读者可自行取阅,阅毕请按排架顺序放入原处。
3 .不得携带书包和私人书刊入室。读者入库须主动领取“代书板”,自行取阅时须将
“代书板”插入原书位置 , 阅毕将图书归还原处并将“代书板”抽回。
4 .读者如需复印室内资料,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填单押证,限在本馆复印,按时归还。
逾期不还,每册每单元(半天)按 1.00 元收费。
5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
吐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6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读
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割图书
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7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五) 教师、赠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教师、赠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 .本室收藏大型文史丛书及部分名人赠书,主要为本校教师、研究生及各专业研究人员
提供服务。
2 .读者凭证(借书证、工作证)入室,只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阅毕请按排架顺序放
回原处。
3 .不得携带书包和私人书刊入室。读者入库须主动领取“代书板”,自行取阅时须将
“代书板”插入原书位置 , 阅毕将图书归还原处并将“代书板”抽回。
4 .读者如需复印室内资料,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填单押证,限在本馆复印,按时归还。
逾期不还,每册每单元(半天)按 1.00 元收费。
5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
吐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6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读
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割图书
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7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六) 博硕论文资料室阅览规则
博硕论文资料室阅览规则
1 .本室主要收藏本校历届硕士毕业生毕业论文及由本校研究生院转来的博硕士招生目
录。
2 .本校师生可凭借书证、阅览证到本室查阅资料。外来人员查阅本室资料按馆内有关规
定办理手续。
3 .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谢绝带包带书刊及其它资料入室。本室资料只供就地阅览,不外
借。
4 .本室收藏论文为未经发表文章,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整体复印,不得拍照。
5 .读者如需复印室内资料,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填单押证,限在本馆复印,按时归还。
逾期不还,每册每单元(半天)按 1.00 元收费。每册复印不得超过 1/3 ,每次取书复印
不得超过五册。
6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吐
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7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读
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割图书
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8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七) “人文强桂”专藏阅览室阅览规则
“人文强桂”专藏阅览室阅览规则
1 .本室藏书从自治区“人文强桂”专项经费支出,以人文社科类大型丛书、多卷书、
珍稀史料为主,重点服务于区内外及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仅供室内阅览,一概不办理外
借手续。
2 .本校教师凭借书证入室阅览。本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凭借书证,同时需持导师开具并盖
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方可入室阅览。区内外相关课题研究人员需持单位证明并经校科研处或
图书馆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入室阅览。
3 .读者离开时,请将图书留在阅览台上,由工作人员上架。
4 .本室藏书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如因课题研究需要,复印不得超过全书内容的三分之一
5 .凡硕士研究生要求复印,需持导师开具并盖有学院公章的复印证明,并经图书馆领导
签字后方可复印。
6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吐
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7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读
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割图书
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8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八) 样本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样本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 .本室收藏本馆图书的保留本(样本),实行闭架管理。读者凭证就地阅览,不办理外
借。读者需要查阅本室资料时,须先写好索书条,交管理人员,持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
手续,不得擅自入库。
2 .读者如需复印室内资料,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填单押证,限在本馆复印,按时归还。
逾期不还,每册每单元(半天)按 1.00 元收费。每册复印不得超过 1/3 ,每次取书复印
不得超过三册。
3 .读者应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存放好,不得带书刊、书包入室。穿大衣入室者在离开
时,应主动将大衣打开,向管理人员明示没有私自携带图书出室。
4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吐
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5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读
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割图书
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6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九) 古籍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古籍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 本室收藏本馆古籍文献,实行闭架管理。读者凭证就地查阅,不允许复印,不得外借。
凡善本须持教师借书证并经馆领导同意方可阅览。
2. 读者查阅本室图书,请先查阅本室目录,然后将该书索书号准确无误地抄在索书条上,
以便工作人员入库找书。
3. 图书找出之后,请核对书名及函、部、册数与登录号,检查书籍破损情况,然后押证
阅览。
4. 古籍因年代久远,纸质焦脆,易于损毁、脱线,翻阅时动作应轻柔和缓、小心翼翼。
如有抄录,不得使用墨笔、钢笔、圆珠笔,只能使用铅笔。
5. 查阅完毕,请将图书按函、部、册原有顺序放好。待本室工作人员检验无误后,才能
取证离开本库室。
6. 读者应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存放好,不得带书刊、书包入室。穿大衣入室者在离开
时,应主动将大衣打开,向管理人员明示没有私自携带图书出室。
7. 请不要将雨具带入室内。入室前关掉个人通讯工具,保持肃静。严禁在室内吸烟、吐
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等。离开时,把自己所坐的椅子恢复原状。
8.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盗窃,违者按照《读
者违章行为管理条例》处理并给予原价 5 — 20 倍的罚款。凡抓获、检举盗窃、撕割图书
者,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9. 遗失、损污图书,按《图书借阅规则》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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